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2019年修改) 為更好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自治區關于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要求,修訂編制《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一、州政府主動公開信息的主要內容 州政府信息公開包括州政府層面的信息公開和州政府各工作機構的信息公開。州政府辦公廳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州政府層面的主要信息: (一)自治州人民政府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二)自治州人民政府領導簡歷、工作分工; (三)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廳領導簡歷、分管工作; (四)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六)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七)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 (八)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九)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 (十一)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十二)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十三)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十四)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十五)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十六)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 (十七)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具體信息可參見州政府編制的《伊犁州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要求主動公開的州政府層面信息,州政府辦公廳將通過伊犁州政府門戶網站、州政府新聞發布會等載體和形式予以主動公開。 以上信息在自信息產生后20日內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的有關事項 (一)受理申請機構 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州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州政務信息中心,辦公地址:伊寧市邊合區廣東路52號,辦公時間(北京時間)冬季為10:00--14:00,15:30--19:30;夏季為10:00--14:00,16:00--20:00;(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傳真):0999-8024006 通信地址:新疆伊寧市邊合區廣東路52號州政務信息中心,郵政編碼:835000 電子郵箱地址:xjylzf@sina.cn (二)申請的提出 申請人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要求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伊犁州人民政府辦公廳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可向受理機構處申請領取或自行復制,也可在伊犁州政府門戶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本,網址為http://www.netfuwu.com/2018open/apply-open.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811。申請人可通過前述聯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手續。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伊犁州政府門戶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后,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受理機構電子郵箱即可。 2.書面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三)申請的處理 本機關在收到《申請表》后,將進行登記。并在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答復: 1.屬于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免予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3.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系方式; 4.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 本機關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流程可以參見網站《依申請公開流程圖》。 (四)政府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可收取檢索、復制、傳真、郵寄、遞送等成本費,具體標準依照自治區收費標準執行。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督部門投訴。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機關舉報或通過法律途徑加以解決。 |